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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9日

[新聞.評論] 托育大哉問! 政策牛肉 誰打動父母心?


對許多家長來說托育補助固然是不無小補,但家長擔心的是還是托育品質,而在選擇公立和私立幼兒園,即使公立幼兒園不管價格、師資、教學都是利多,但一考慮到寒暑假、接送問題,只好放棄。而非營利幼兒園,因為場地取得困難,且預算控管嚴格,讓許多欲進場的人望之卻步!同樣的,國家資源有限,要把資源投入在補助上?還是改善托育的軟體上?明年選舉,許多候選人端出牛肉,您怎麼看呢?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貼上了 2015年12月27日


2015年10月21日

[記者會][聲明] 151021 2016新政府需要「托育三支箭」

2016新政府需要「托育三支箭」
平價優質托育,不該只是富裕城市的福利!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2015.10.21






  終於到位的2016台灣總統候選人,托育政策未來藍圖為何?
  台北市長柯文哲傳出明年將跟進台中市的腳步,加碼托育補助,0-2歲嬰幼兒托育負擔將達到每人每月只要8500元的平價水準。我們對此敬表支持,但更要強烈呼籲各黨總統候選人——這不該只是富裕城市專屬的家庭福利。
  2016年,總統應以中央政府的高度,在全國各縣市創造相同的友善公共托育體系,破除幼兒托育費用超高、信任度超低的魔咒,在經濟條件上讓青年家庭養得起第二胎,一直鬼打牆的少子女化問題才能有解!
  我們主張,中央及地方政府應通力合作,完成三大托育改革:

一、支持各縣市0-2歲托育補助加碼政策。現行嬰幼兒托育政策中,唯此做法有創造普及、平價、優質托育服務之潛力,明年總統大選各黨候選人亦應跟進。
二、配合托育補助加碼,應全面建立第二層保母遴選制度。保母不該合法登記就了事,政府應另行遴選可信賴的托育人才,確保托育品質,建立家長對制度的信心。
三、企業附設托育,是完善托育服務系統的最後一塊拼圖。中央應破除僵化的設施設備法規,為台灣的中小企業環境,量身打造具可行性的中小企業附設公共保母。

[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151021 2016新政府,需要「托育三支箭」



2016新政府,需要「托育三支箭」
2015/10/21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會後新聞稿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傳出明年將跟進台中市腳步,加碼0-2歲嬰幼兒托育補助三千元。但「加碼補助」及「保母管理」的政策,不應限於台北、台中等富裕城市,聯盟呼籲2016總統候選人,應跟進北中,消弭托育政策的城鄉差距,將之列為全國政見。

2015年7月21日

[記者會][聲明] 150721居家式托育收費基準訂定步驟建言

居家式托育收費基準訂定步驟建言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2015.07

[記者會][會後新聞稿] 150721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104.07.21



會後新聞稿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分析全國各縣市政府的保母收費基準發現全國二十二縣市只有九個縣市依法公告且多數嚴重失準」。高昂的保母費恐因地方政府的不當施政引發一波蠢蠢欲動的上漲潮再傷家長荷包




[記者會] [新聞稿] 150721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政府公告錯誤基準,將再哄抬保母收費!

請落實平價、優質托育,勿拿家長當凱子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104.07.21




去年十二月上路的《兒權法》第25條及《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22條,已明確規範地方政府有責任公開訂定保母合理收費基準。但我們蒐集資料後發現,新縣市首長上任超過半年,截至七月為止,全國仍只有九個縣市依法公布數據。更糟的是,多個縣市公告的收費基準一點也不「準」,反而會引導托育費不當上漲。


因此我們呼籲:

一、縣市政府應綜合考量各項統計指標,依法分區訂定並公告保母收費基準。

二、中央政府應召開跨縣市審議會平台會議,統籌協調保母收費管理工作。

三、105年起,不再補助超過合理收費基準的保母托育服務,終止「政府補多少、保母漲多少」的市場歪風。

四、同樣的收費基準及管理辦法,也應實施於托嬰中心。

2015年6月12日

[記者會] [會後新聞稿]150612 托盟:地方政府亂定價,引導保母費上漲

托盟:地方政府亂定價,引導保母費上漲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15/6/12)批評,苗栗縣政府近日公告保母每月收費定價,不分時數收費上限皆為16000元,副食品上限更高達2000。此數據一出,導致原本10小時只收13000元行情價的保母,反而可「合法漲價」三千元。由於中央要求各縣市今年皆須依法公告保母收費基準,其他縣市政府也在醞釀公告。若全國各地方政府模仿錯誤的「苗栗模式」,漲價現象將惡化,青年家庭育兒負擔反而更加沉重。

 
圖:婦女新知基金會提供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比較台北市與苗栗縣家長,由於兩個地方政府的保母定價方法不同,同樣是10小時日托,保母費竟然就吃掉苗栗縣家長一年收入的43%,反觀台北則只佔28%。「亂」訂價比不訂價更可怕,苗栗縣家長一年要花掉近半收入來養小孩,這樣的比例已經不是負擔沉重,而是根本讓家長付不起。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則指出,地方政府施政品質良莠不齊,使中央的保母收費管理措施形同虛設。目前只有台北市政府、台中市政府的方法是「真定價」,苗栗縣府則是典型的「假定價」,台南市也在保母串聯的壓力下,朝苗栗模式靠近。「假定價」會造成惡性循環,托育單價太高、托育的家長變少、保母總薪資長期萎縮、找不到優質人力、托育事故頻傳,最後家長更不敢托育!托育制度將陷入昂貴又不安心的困境。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王兆慶說明,台北市政府的保母定價方法經過市府委員會的細緻討論,最後決定依托育時數、所在區域,公布真實的行情大數據,而且以75%的人都能受惠為原則,制定發放補助的上限。台北的保母和家長有清楚的資訊,雙方不必亂喊價,反觀苗栗施政品質實在有待改進。


  台灣勞工陣線執行秘書楊書瑋表示:一般人會有高價收費等於品質的迷思,但政府有效訂價,平衡家長、保母需求,才是創造雙贏。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代表陳亮吟也呼籲:合理訂價可讓保母有合理的收入,長期提高托育品質,這才是大家要聯合起來爭取的。






[記者會][聲明] 150612 嬰幼兒托育,為何「昂貴又危險」?請政府力行「定價+遴選」政策,保障托育平價、優質

嬰幼兒托育,為何「昂貴又危險」?
請政府力行「定價+遴選」政策,保障托育平價、優質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多年來,托育補助政策引起「政府補多少、保母漲多少」之弊病。荒謬的是,托嬰費任意漲價,也沒有保障品質的功能,幼兒意外事故仍不時震撼社會。
  我們主張,政府應痛定思痛,採取行動:
一、地方政府,應落實保母定價,終止不當漲價、巧立名目收費現象。
二、中央政府,要管理保母,更應立法推動保母遴選制度。

地方政府:應依地區、時數訂定金額,讓保母費公開透明
  中央政府104年起終於施行新法,要管理保母收費,遏止諸多不當漲價、巧立名目等現象。這是打造平價公共化托育服務的基本要求,也是提升台灣生育率的第一步,但這「第一步」,竟然就被良莠不齊的地方政府給絆倒了。
  舉例,苗栗縣府的保母定價措施,是典型的「錯誤示範」:苗栗的日間托育,完全不分時數,收費上限都是一萬六千元。所以家長很快發現,苗栗縣有不肖保母「悄悄漲價」,反正不管每天10小時或12小時照顧孩子,上限都是一萬六。結果原本10小時只要一萬三的收費,就「合法漲價」了兩、三千塊!加上訂得過高的副食品費上限,總價更是嚇人。
  反觀台北市,台北市政府的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討論後決議:
(一)收費基準要依收托時數,分區精準公告。不能囫圇吞棗、混為一談。
(二)政府要負責調查現行收費行情,並公告第一分位數、中位數及第三分位數。也要公告大數據原始檔案,家長才能判斷,怎樣收費算便宜、怎樣算貴。
(三)以行情的第三分位數為托育補助的上限,超過上限者,政府不予補助。
  以北投區為例,當地保母的收費上下限基準為:
北投區
保母收費基準
第一分位數
(低標)
中位數
(中標)
第三分位數
(高標)
10小時日托
16000
17000
17000
11小時日托
17000
17000
18000
12小時日托
17000
18000
19000
  地方政府的施政品質,真的差很大!苗栗縣的家長,只會看到一份過高的上限規定:「日托收費上限16000元,副食品上限2000元」,然後咬牙忍耐保母紛紛漲價。台北市的家長,則可查詢分時數、分區域、分高中低標的收費金額;台北市的保母,也不需要盲目喊價。
        因著透明化的定價機制建置,家長會感激自己遇到收費合理又照顧品質不錯的保母是一種福分;也可凸顯安分守己克盡職責的保母仍佔大多數,形成托育的正向發展。


中央政府:應立法推動保母遴選制度
  我國保母的養成過程,向來是「有職訓、無遴選」。只要上完基本課程,就可以從事保母工作,就算加上證照考試,也考不出從業人員的動機、人格、行為特質(例如照顧是否草率、易疏忽)。政府放任家長「自行選擇」,殊不知,現代父母幾乎只生一個,一輩子就一次選擇托育的機會,加上資訊不對等,家長的鑑別能力極為有限。
  而保母的人格、行為特質,卻是攸關嬰幼兒安全的關鍵因素。
  十五年來,發生將近五十件嚴重傷亡的托嬰事故,其中三大原因依序是:窒息(22件)、頭部撞擊(16件)、嬰兒搖晃症(7件)。細讀裁判書還可發現,半數以上案件是因為照顧者「短暫獨留」,「逕自洗碗╱睡覺╱聊天」,才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換句話說,托育人員主觀上的錯誤行為,才是害死小孩的關鍵。包括這一次,托嬰中心的保母,有一說是忙不過來,於是逕自「手腳並用」,用腳壓住幼兒遏止哭鬧!
  照顧者對幼兒的專注力、耐心,才是幼兒安全的最大保障。中央政府實應於現行的職訓、考證照、登記及管理制度之上,研議立法推動「保母遴選及退場」的辦法,主動為家長、幼兒負起篩選之責——包括篩選保母的托育履歷、違規紀錄、家長評價,以及建立有預警作用的退場機制。

創造平價、優質托育的正向發展

  我國托育困境,現況如下圖:






















中央、地方政府都應拿出魄力,改善問題、引導正向發展:


















        若托育收費不當漲價、意外頻仍,既昂貴又危險,將一再打擊社會大眾對嬰幼兒托育制度的信心。
  此刻,假如全台灣二十二個縣市政府還學習「苗栗縣府模式」,含混施政,訂定一個「假的收費上限」,保母悄悄漲個兩千塊也不會被罰,那其他縣市的保母為什麼要守法?
  此刻,假如中央政府的托育制度,還是沿用舊的職訓課程、證照技術、書面登記、形式評鑑,也無法說服民眾安心托育。
  我們再次呼籲:創造平價、優質的托育服務,是挽救國人超低生育率的第一步。請地方及中央政府推動切實的「定價+遴選」政策,創造家長、幼兒、保母三贏局面!

附件一
保母定價:苗栗模式、台北模式比較表

台北市
真訂價
苗栗縣
假訂價
收費基準
依時數,分區公告低、中、高三標。高標為上限
不分時數,全縣單一上限價
實例
北投區,10小時
第一分位數16k、中位數17k、第三分位數17k
全苗栗縣,6-12小時上限16k
透明度
家長可判斷,自己找的保母是收費偏高、偏低或適中。
透明度低,且上限設定過高。
效果
保障「平價收費」。金額高於第三分位數(75%)的保母,不在政府補助範圍之內。
保母紛紛漲價,家長經濟負擔仍沉重。托育補助,淪為肉包子打狗。


資料來源:
一、苗栗縣居家式托育人員收退費基準

二、台北市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
3屆第3次會議、第3屆第1次臨時會議、第4屆第1次會議

附件二

附件三

 
 (說明:括弧中數字為佔總人口百分比。)

        若以中推計(假設2061年生育率為1.1)觀之(按:2014年實際生育率為1.13),到2061年台灣總人口將減少547萬,僅剩1800萬,而減少的將是青壯人口(從目前的74%降為50%)和14歲以下幼年人口(從14%降為9%),兩者總共將減少29%;高齡人口則將大幅度增加,由12%遽升至41%!這樣的國家/社會,是沒有存續的可能的。救亡圖存,政府責無旁貸。


    20102060年,台灣將從各國最低之列,快速增加為高於其他國家!


2015年6月11日

[新聞.評論] 嬰兒為何會悶死?

嬰兒為何會被悶死?台灣托嬰制度三大困境是:1. 托育人力篩選不足!2. 謹慎意識訓練不足!3. 私立托嬰中心過於血汗!家庭若不能安心托育,就不能安心工作賺錢;不能安心工作賺錢,政府又怎能期待年輕男女安心生育?我們不能再等事故發生才後悔!!

Posted by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on 2015年6月10日

2015年5月28日

[新聞.評論] 德國幼兒園教保人員罷工,家長如何因應?

       兩周前曾經和大家分享德國幼兒園教保人員罷工的新聞,而現在德國的幼兒園持續在罷工中。德國的家長如何因應呢?

       其實,家長呈現出來的態度,不只是「是否自私或能否體諒」這種歸咎於個人品格的問題。德國的法規有配套,讓受影響的家長在首週罷工的週五和週一有權利請假,公司給薪。德國的工會也夠強大,有些工會可以提供有需求家長托育服務。

       德國家長展現出來的態度,其實就是整個社會對於「罷工」這件事情的詮釋。

兩周前曾經和大家分享德國幼兒園教保人員罷工的新聞,而現在德國的幼兒園持續在罷工中。德國的家長如何因應呢?其實,家長呈現出來的態度,不只是「是否自私或能否體諒」這種歸咎於個人品格的問題。德國的法規有配套,讓受影響的家長在首週罷工的週五和週一有權利請假,公司給薪。德國的工會也夠強大,有些工會可以提供有需求家長托育服務。德國家長展現出來的態度,其實就是整個社會對於「罷工」這件事情的詮釋。
Posted by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on 2015年5月26日

2015年4月8日

[新聞.評論] 財源困窘、硬體不符-頭份鎮立幼兒園停辦?!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苗栗縣頭份鎮立幼兒園,因為財源困窘、硬體設施不符必須停辦。

但事實上,在幼照法通過後,教育部一直在協助原來的公立托兒所改善設施設備,在104年度,教育部預算書中,亦編列了預算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公立幼兒園與原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建築物改善及一般地區幼兒園設施設備改善經費,預算規模達6億4千1百萬元。
也許苗栗縣政府是不知道有經費可以向教育部申請,導致鎮托停辦,讓我們用縣政府信箱告訴他們吧!

延伸閱讀:
1. 教育部國前署重要業務:幼兒園之設園、增班、環境設施及設備補助事項
http://www.k12ea.gov.tw/ap/affair_view.aspx…
2. 教育部因應幼托整合相關配套政策:
http://epaper.edu.tw/news.aspx?news_sn=18505


事實上,在幼照法通過後,教育部一直在協助原來的公立托兒所改善設施設備,在104年度,教育部預算書中,亦編列了預算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增設公立幼兒園與原公立托兒所改制之幼兒園建築物改善及一般地區幼兒園設施設備改善經費,預算規模達6億4千1百萬...

Posted by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on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