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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聲明] 照顧是社會責任,請平衡各方立場,異中求同

照顧是社會責任,請平衡各方立場,異中求同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聲明稿

台灣生育率曲線就像無盡的溜滑梯似的一路下滑,妳是否有想過,這個滑梯將帶我們到一個什麼樣的未來?中研院本月表示,若生育率持續維持如此低水準的話,台灣社會未來將落入「又老又窮」的困境,導致整體生活水準下降!這是何其的沉重,且你、我都將生活在其中。

必須認清一個事實,現在我們在福利政策上所走的每一步、所做的每一個決定,影響得不僅只是家庭與保母,更是關乎所有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未來能否安居樂業!現在,每一個願意生育的家庭都彌足珍貴,更是台灣整體社會的希望。

托兒議題上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丹麥、瑞典,其之所以能落實友善托育環境、維持高出生育率,普及平價的公共托育居功厥偉。當然,過程中也經歷了意見分歧的階段,但他們透過制度性民主審議,不斷溝通討論,最終在議題上獲得高度共識並開始協力執行。如此異中求同的方式,也讓他們達到施政效率最大化。



船都要沉了!各界應儘快放下成見,尋求合作
因此,我們請各方務必在幼兒及整體社會的最大利益為前提下討論,努力從彼此的利益、需求之間尋求平衡點。又,由於嬰幼兒和年輕家長不容易有組織和代言人,因此有必要由政府和民間組織替他們發聲。

保母制度的細節當然可以不斷調整,但重要的是所有各方,都要在視照顧為社會責任的信念下,互相激盪、不斷平衡各方立場、不斷重新達成共識,然後協力去做。

人有各自所據的立場,但不該因立場不同而只剩下對立,沒有對話。台灣少子化的警報已響,我們的社會如果是一艘船,這艘船都快要沉了!若放任問題持續惡化,緊閉自我防衛的心房,那麼問題終究沒有解決的一天。

因此,請各位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將問題攤開,相信沒有什麼過不去的關、打不開的結。因為今天你我討論的焦點,是如何建立更好的幼兒照顧制度,也是如何撐起台灣更穩定、更美好的未來。

托盟三大訴求:兼顧幼兒安全、家長需求、保母社會形象
一、幼兒安全
有人認為衛生福利部規定的「居家托育40項環境安全檢核指標」過於嚴苛,但批評的內容,其實有待商榷。舉例,因為不想鋪軟墊,保母自救會主張「完全平坦的地板有礙於嬰幼兒學習發展」,「鋪設防撞軟墊,會違反孩子學習『危險認知』與『自我保護』。」

但其實,保母可以同時舖地墊保護安全,又教導孩子注意危險的觀念。給寶寶基本的安全環境與危險認知教育,兩者並不相衝突。軟墊或防撞的標準,的確應該考量現場的實際需要,但是扭曲地主張「舖地墊寶寶就會不懂危險」,平心而論,是太過牽強了。

至於逃生設備和鐵捲門設備,則是出於「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幼兒家庭也可省下比較的力氣,只要選擇「合法登記保母」,就可享有基本安全環境。

若對40項指標有執行上的疑慮,應該和各縣市政府協商因地制宜的空間,或是彈性執行的標準,而不是嫌政府管太多。
二、家長需求
為阻止少子女化持續惡化,多年來各界矢志推動「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制度。

0-2歲的「社區保母系統」及「保母托育補助」政策,就是在維持保母收入不墜的前提下,由政府來分擔托育成本,降低家長的育兒經濟壓力。保母登記制的收費項目及基準規定,則是讓歷史悠久存在的「保母行情價」透明化。一方面,由政府提供精準的金額資訊給家長;另一方面,維持實際價格水平,也就會維持絕大多數保母的薪資所得。

托育補助及價格透明化,兩者對推動「平價、優質、普及」的公共托育制度,都是必要的措施。但自救會卻威脅:「平價會害生育率下跌」,因為保母會「紛紛求去」、「保母荒再度湧現」,大家會丟包、沒人要幫家長帶小孩。

然而,只是公布行情基準,為什麼會造成保母荒?收費資訊公開、透明,絕對有助於社會大眾對保母行業的總體信任感。在此基礎上,針對多數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托育補助,也才能減輕青年父母的經濟負擔。

正如房屋也有實價登錄,不但避免不必要的削價競爭或任意哄抬,同時確保雙方之權益。故各界實不應抗拒行情價透明化的措施,還不惜提出扭曲、威脅的論調。此外,政府若明訂保母可收托育費、副食品、年終獎金,但是不應收取冷暖氣費、洗澡費、洗衣費等,保母就會「憤而丟包」嗎?根據政府的委託研究,明明90%保母都認為不該巧立名目。若政府容許少數營利心態者有此作為,反有害一般保母的權益。
三、保母社會形象
自救會主張提高保母的工作權,包括:保母自己的小孩不計入托育人數限制、限定托育人數牴觸憲法工作權、保母收費比照基本工資,每日托育時間上限十小時、超過要收加班費等。

合理工作權益有助保母累積專業,對幼兒、保母、家長是三贏。但是必須以合理方式爭取,而非完全以自利角度出發。首先,限制托育人數,是為了保障基本的托育品質,不應要求取消。其次,保母的收入不應以「單價」,而要用「月薪」來計算。多數保母帶兩個小孩,月薪26000~36000,高於基本工資。

若直接將「單價」提高到基本工資兩萬元水準,認為帶一個小孩就可以算全職工作,並不合理。這個算法,拿來跟家長薪資比較,尤見失衡。

最後,考量家長接送及上班的需求,多年來保母日托就是10~12小時,收費也向來會隨時數而合理提高。若要求「法定上限10小時」,將破壞多年來家長與保母的穩定關係,人人開始不必要的計較。

當少數保母一味主張:取消人數限制、收托更多小孩、提高收費單價、降低托育時數……不禁讓人感嘆,「愛」跑到哪裡去了?走火入魔的利益計算,對保母整體的社會形象,反而是一種傷害。

結語
我們再次呼籲,任何有關嬰幼兒托育制度的政策建言,必須平衡考量幼兒、家長、保母的三方需要。

多數保母歡迎「登記+管理」制度,此制度有助於提升保母的專業形象,穩定保母的收入,也讓她們跟家長的關係較少猜疑、較多互信。

這套規定能夠兼顧幼兒、保母、家長和社會整體的利益。因此我們期盼,謠言止於智者,有識之士應明辨各界訴求、論述的合理性。因為建立良善的社會制度,需要很多年;毀壞它,卻可能是一念之間。